信息编号: | 158581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湘潭九华长城路、莲城大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LYZB-130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九华长城路、莲城大道建设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九华 [2011]1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九华长城路、莲城大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项目选址在湘潭九华经开区内,长城路西起高速东路,东至九华大道;莲城大道南起奔驰路,北至长株潭中横线。 2.3 规 模:本项目分为两个合同段,具体如下: 一标段:长城路(高速东路—九华大道),路长2.848公里,宽60米 二标段:莲城大道(奔驰路—长株潭中横线),路长3.7公里,宽60米 2.4 监理服务期:一标段、二标段工期都为36个月(施工工期24个月加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监理(不含绿化、亮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者综合监理资质。 3.3 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拟任职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满足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标准。 3.4 湘潭九华长城路、莲城大道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共分为两个标段,投标单位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也可同时中取两个标段,但两个标段的人员需配备两套监理人员。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所需资料及程序:
4.1 报名所需资料:1)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4)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身份证;5)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岗位证书、身份证;6)监理员的岗位证、身份证;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9)组织机构代码证;10)投标企业USB锁。以上资料除第10项外全部要提供原件核验,同时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全部需加盖单位公章(含年检页)。 4.2 报名程序:投标申请人必须派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核验原件,凭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报名登记表到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录取数据,并办理USB锁。 4.3 报名时间: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下同),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北京时间,下同)。 5.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0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8日上午9时30分。 7.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7.1 请从2013年3月18日~2013年3月22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www.xtcin.net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或到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逾期视为无效投标。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xtcin.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3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湘潭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105室(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63号)。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3投标人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亲自到场参加投标(省外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湘潭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58262625。 11.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1.1 所有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潭建招【2010】2号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保证金账号备案(详见http://www.xtcin.net/article/detail.jsp?lmbh=287&N_ZYBH=1329)。 11.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富洲路98号 联 系 人:李婷 电 话:13973207363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芙蓉路9号怡景财富广场9128室 联 系 人:朱灿 电 话:13907321784 传 真:(0731)53283537 |
报名期限: | 2013/3/18至 2013/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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