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9507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南平市九峰山绿道一期项目(含幽香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峰山绿道一期项目 ( 含幽香苑改造工程) 监理招标 ,项目业主为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 ,招标人为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九峰山绿岛一期项目 (含幽香苑改造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九峰山;
2.3工程建设规模:约15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财政审核数据为准);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计划施工工期为360个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结算止;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的70%计取 。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2 具备福建省辖区内注册的 独立法人资格 , 并 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3 同时具备福建省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和房屋建筑监理丙级及以上专业资质;
3.4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 以(市政公用)为准,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5 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无
3.6 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
3.7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8 投标人需承诺施工现场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场监督施工;且在竣工验收结束后无条件协助建设单位协调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第5点承诺书格式)。
3.9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 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网站 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3年 3 月 25 日至2013年3月29日 ,每日 8 时 30 分至 23 时 59 分4.2招标文件每份为 人民币600 ,其他资料另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4月8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南平市招投标服务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委托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核验 。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与身份证原件)应到场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并按废标处理 。
7 、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
7.1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中标人 办法。
7.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城市公园管理处 ;
地址: 南平市延平区水南街9号 ,邮编:353000;
电话:13860088550;联系人: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 0599-8634058
联系人: 吴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凭证上应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可以简写)
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1391 0101 0400 2054 2
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地址: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地址:南平市亿发商贸城7幢2楼) 。
注:购买标书流程及注意事项
1 、投标人可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招标文件销售时间内,登录南平市招标投标网站“招标公告”栏目,点击“招投标报名”,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投标报名。投标人通过网银转帐购买招标文件以及招标相关资料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投标报名单,投标时须附上投标报名单做为投标报名的唯一有效凭证,如有遗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概不负责(注:可以通过个人网银进行报名缴费)。
3 、投标人如需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凭证,可以在开标后凭投标报名单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招标文件销售发票。
4 、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代售制度正式实施后,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再以其它方式和途径销售招标文件。
(打开招标公告的最后一行即可点击投标报名,事先准备好网银,系统提示打印的投标报名单即等于购买标书时的收据) |
报名期限: | 2013/3/25至 2013/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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