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广惠街南延工程(郑民高速辅道以南)BT工程 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3-03-17 经中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拟对中牟县广惠街南延工程(郑民高速辅道以南)BT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招标,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公开择优选择项目投资企业及监理单位。 一、招标项目名称:中牟县广惠街南延工程(郑民高速辅道以南)BT工程施工及监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道路、雨污水、绿化、照明、通信、电力管道及双侧绿线建设。 2.2建设单位: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2.3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4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投资人; 2.5招标范围:本建设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项目移交、工程监理等全部内容;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2.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一个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施工标: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壹级(不含临时执业资格证)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 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拟派项目经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3.2本项目回购期为5年; 3.3根据《郑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郑建发〔2009〕209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和恶意投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 3.6本次招标资质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7提供中牟县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2013年3月1日以来); 报名企业到中牟县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须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到中牟县商都大街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508室进行办理,咨询电话0371-62113299。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携带的资料及申请书格式请登录中牟县人民检察院网站查询并下载。(网址:http://www.zzsjcy.gov.cn/viewCmsSite.do?gwcsCode=zmxjcy) 3.8外省进豫建筑企业参加报名时,根据(豫建建[2009]31号)的通知,应到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并领取《进豫备案介绍信》后参加建设工程投标报名。报名时携带《进豫备案介绍信》。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3月25日至2013年3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农业路与政七街交叉口省汇中心A座2701室)报名。 4.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另行通知; 4.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东16号省汇中心A座2701室;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中标单位不退,其余未中标单位图纸保存完好者图纸押金无息一次性退还; 4.5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五、企业报名时携带证件: 5.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5.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函(施工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标)及企业进豫备案介绍信(仅限外省企业); 5.3中牟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本项目必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一次性交纳200万元人民币信誉保证金(施工标段)至中牟县财政局指定专用账户,开标后未中标者全部将保证金退回,中标单位需在一个月内签订有效实施协议并承诺按照招标文件与回购人(招标人)的要求履行工程施工手续,否则,作为自动放弃,并且保证金不退;(汇款时注明:中牟县广惠街南延工程(郑民高速辅道以南)BT工程信誉保证金); 注: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留存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资料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递交地点:以招标文件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等相关政府媒体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梁女士 联系电话:0371-85301896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先生、潘女士 电 话: 0371-63768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