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192013033009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开发监理[2013]0309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港工业区基础炼化组团公共管廊(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2】14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4631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港工业区基础炼化组团公共管廊(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工程监理,总投资估算额约为1463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坐落于南港工业区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的南港工业区基础炼化组团公共管廊(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工程监理,包括创业路、海港路、港北路管廊,工程系综合辅管廊,按四层设计,先期建设二层,采用全钢结构,担负仓储物流组团与西港池液体码头之间的气、液体输送任务。总长约4.7公里,总纲量为6673吨。以上全部工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3年04月30日 至 2013年08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化工石油工程甲级 , 资格: 1、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在有效期内的资质等级证书。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化工石油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业绩要求: 近3年(2010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业绩3个及以上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3 月 26 日 至 2013 年 4 月 1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3月26日至2013年04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4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广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俊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路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于娟 电话:022-63118913 传 真:63118000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泛亚工程机电设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沈萍(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2号308室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冯璟悦 电话:28222189 传 真:58361180 日期:2013 年 3 月 26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鹏 电话:25326698传真:25328805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洪泽路23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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