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344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漠河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漠河县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投资[2012]1004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漠河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西林吉镇; 项目总投资:4175万元; 工程规模:详见图纸; 计划工期:2013年1月30日至2013年9月30日; 招标范围:施工监理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监理工程师。省外监理企业须先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4. 投标报名 本工程取消书面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登录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www.hljztb.com),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通过后方可参与现场竞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9日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载时间变更以本次公告为准,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6.投标担保 投标担保采用交纳投标保证金方式,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由投标人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在银行汇款凭证上注明所投标项目工程名称,户名: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帐号:27030120540000009,开户行:龙江银行大兴安岭分行营业部,交纳时间为2013年4月2日—2013年4月8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上午10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携带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件准时到大兴安岭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兴安岭地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东侧502室)参加开标会议,并出示2013年度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漠河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边女士 电 话:0457-2884369 |
报名期限: | 2013/4/2至 2013/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