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7702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迁市宿塘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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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SQ20130319359
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关于宿塘路等市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已经宿迁市湖滨新城经济开发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国有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宿塘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城
1.2项目规模:该工程北起宿新高速宿迁北互通连接线,南至合欢路,长8.4千米,红线宽度12米,主路面7米,绿化亮化同步到位,总投资约20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阶段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
监理服务费用支付:完成工程总实际投资额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6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宿塘路工程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3投标人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有已完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4.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证明材料时间为准)有已完工单个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4.5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2年7月至今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开标时提供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投标人注册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4.6拟投入本项目监理组人员配置必须满足下表:
4.7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1日上午8时30分至2013年4月8日下午17时30分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时间: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成功报名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4月1日至2013年4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便民方舟”第九层大厅(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 ,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湖滨新城管委会
联系人:王晓明
电话:15850918133
招标代理机构: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1号群众大厦3楼
联系人:张桢
电话:0527-88280716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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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4/1至 2013/4/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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