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1775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2012年度昌图县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4102013159030 监理|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的委托,就2012年度昌图县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进行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2012年度昌图县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 3、建设地点:辽宁省昌图县; 4、工程规模:总面积约3211公顷;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计划工期:2013年4月30日——2013年6月30日; 7、招标范围:2012年度昌图县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及其他工程等,包含项目规划设计中工程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分项工程。 项目区包括昌图镇、鴜鹭树镇、双庙子镇、四合镇、四面城镇、太平镇、下二台乡、宝力镇、七家子镇、长发乡、后窑乡、老城镇、马仲河镇、头道镇、前双井镇、东噶镇、傅家镇、平安堡乡、老四平镇、曲家镇、三江口镇、朝阳镇、大四家子镇、大洼镇、大兴乡、两家子农场、十八家子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行业标准及项目规划设计要求; 9.标段划分:2012年度昌图县农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监理拟划分4个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其中一项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具备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监理资格。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3年4月2日至2013年4月9日8:30——17:00。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工本费:1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招标人将根据投标单位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3年4月25日9:00时。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二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时间和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相同。 五、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标段,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图县土地征用整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彭程、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传 真:024-23372321 开 户 银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3年4月2日 |
报名期限: | 2013/4/2至 201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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