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372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河南 |
工程名称: |
河南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登招[2013]033号 项目编号:XHTC-GC-2013-1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己由 登封市发改委 以登改【2012】36文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登封市于村至庄子沟等四条公路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2.2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登封市东区,全长5436.887米,其中:韩纸路(韩村——纸坊)宽30米,长1284.409米;庄于路(庄子沟——于村)宽40米,长1816.049米;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西段宽30米,长1080米;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东段宽30米,长1256.429米。主要建设内容:道路、桥涵、给水、雨水、污水、照明、通讯、电力、交通工程、管线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施工设四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 一标段:韩纸路(韩村——纸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标段:庄于路(庄子沟——于村)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标段: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西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四标段:顾花路(顾家窑——花楼西沟)东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监理标段:共设一个标段,工程施工中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 2.3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质量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4计划工期: 施工标段:一、二、三、四标段均为380日历天。 监理标段:确保在施工中标工期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企业,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1.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1.3 企业业绩要求:自2010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施工,并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各投标人可就本项目施工标段中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1.6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应到河南省建设厅办理企业资质、人员证书认证备案手续,获取《进豫备案介绍信》。 3.1.7非登封市企业,需提交登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备案手续。 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于2010年以来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项目总监必须是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于2010年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总监; 3.2.4拟派总监无在建工程的监理项目(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凡外省进豫监理企业参与该项目投标竞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豫许可备案手续,具体请参见河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豫建建(2009)31号文《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 3.2.7非登封市企业,需提交登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证备案手续。 4.报名要求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4月 8 日至2013年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登封分中心(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报名。所有报名企业需到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工程科备案。 4.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施工标段: 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⑵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⑷安全生产许可证;⑸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⑹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⑺省建设厅备案手续(省外企业提供);(8)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非登封市企业提供);(9)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前来报名。 监理标段: ⑴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⑵营业执照(副本);⑶资质证书;⑷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无在建工程的监理证明;⑸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⑹省建设厅备案手续(省外企业提供);(7)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备案证明(非登封市企业提供);(8)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上述资料带原件审查并附加盖公章复印件四套前来报名。 5.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登封市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登封市颍河路与纪念馆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371-62819013 招标代理机构: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66号金成国际广场A座906室 联 系 人:李鹏飞 电 话:0371-69105999-333 15237172063 传 真:0371-65826268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 日 附件: 行贿档案查询申请书 登封市人民检察院: 公司(申请单位名称)(电话: 固话: ),拟于 年 月 日,参加 年 月 日在 采购网或招标网公开发布的由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组织的 ( 业主单位名称) (电话: )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投标报名,现将本公司及法人 ;被委托人 相关资料复印件提交检察机关,请给予查询本单位或个人是否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3/4/8至 2013/4/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