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2926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阜阳市城南新区一期路网一标段道路及附属物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现对阜阳市城南新区一期路网一标段道路及附属物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投标。 一、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阜阳市城南新区一期路网一标段道路及附属物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编号: FZGY-GCSZ20130076 3、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阜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招标人: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6、项目预算:约325万元(项目施工预算约2.5亿元)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阜阳市城南新区 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全线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弱电工程、10Kv过路电缆管预埋工程、路灯安装工程(不含电缆、灯杆、灯具、光源电器主材费;含控制箱主材费用、基础浇筑、过路管预埋、灯具安装、灯杆安装、管线安装、器具安装)、桥涵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标牌、标志、交通信号灯预埋管工程)等监理。 3、工程规模:本项目施工预算约2.5亿元,道路总长约5.9公里。包含以下三个路段: (1)、城南新区八里松路(西清路-颍州南路):东西走向,西起西清路(桩号K2+269.178),东至颍州南路(桩号K4+680),道路全长2410.822米。该道路红线宽度50.0米,为三幅路断面形式,其中机动车道22.0米(双向六车道),绿化分隔带4.0米×2,非机动车道6.5米×2,人行道3.5米×2; 八里松立交工程东西走向布置包括一条满足双向六车道通行的车行地下通道、两侧满足非机动车通行的非机动车地下通道及地道以上两侧的人行道,设计全长约423米。 (2)、广颍路(柳林路-润河路段):南北走向,北起柳林路(桩号K-0-605.242),南至润河路(桩号K1+259.881),道路全长1865.123米。该道路红线宽度30.0米,为两幅路断面形式,其中中央绿化分隔带6.0米,行车道8.0米×2,人行道4.0米×2; (3)、西清路(三清路-润河路段):南北走向,北起三清路(桩号K0+048.952),南至润河路(桩号K1+253.532),道路全长1204.58米。该道路红线宽度40.0米,为单幅路断面形式,其中行车道32.0米×2(双向混合八车道),人行道4.0米×2; 以上三个路段包含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立交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交通工程(标线、标牌、标志、交通信号灯预埋管工程等)、强电过路管预埋工程、弱电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 合格 标准 6、监理周期:从工程开工到工程保修期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资质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审合格的独立法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来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可为BT项目)( 须同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由五大责任主体(包括业主、勘察或设计、施工、监理)参与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2、项目总监资格及业绩要求:取得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来完成过一个或一个以上工程造价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可为BT项目) (须同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监理合同、由五大责任主体(包括业主、勘察或设计、施工、监理)参与验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自2013 年 4 月 8 日起可在http://www.zgj.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等有关资料。 五、相关费用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投标人到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受理中心窗口现金缴纳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并领取缴费票据。未提供缴费票据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联系方式: 阜阳市城南新区项目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阜阳市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西路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356号 (阜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办公楼) 联系人:姚 虎 联系人:荣海强 电 话:13705589778 电 话:0558-2390015 |
报名期限: | 2013/4/8至 2013/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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