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二次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SQ2013030135102
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负责实施的 峰山引河南侧道路(环湖大道-嶂山大道)市政工程 ,已经宿滨经发[2013]6号文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湖滨新城
1.2项目规模:道路长2.5千米,宽9米,投资约18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 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 合格标准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完成工程总实际投资额50%时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完成工程监理费的60%,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审计结束后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工程监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备住建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以上(含省级)监理工程师资格;
4.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业绩:201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已完工单项合同工程造价不少于1500万元的类似工程(指市政道路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监理服务合同及业主方出具的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合同或证明材料中应能够明确反映投标人及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的名称,以上材料均为原件)。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2年9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3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招标投标市场准入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通知公告”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模,联系电话:0527-84396016);
4.5.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6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4 月 9 日至 4月 15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登录宿迁市招标投标网(http://www.sqzbtb.com)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5.2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时间:凡报名成功、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网上成功报名回执、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个人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 4 月 9 日至4 月 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到“便民方舟”(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网上报名CA锁办理:网上报名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招标投标网(www.sqzbtb.com)“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方式:江苏CA认证公司唐杉杉,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方法。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湖滨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湖滨新城管委会
联 系 人:王晓明
联系电话:1585091813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拓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湖滨新城泽达学院东门C座4楼
联系人:袁帅
电话:13815770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