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2679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雨花台区南河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工程西善桥地区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招标人雨花台区人民政府西善桥办事处建设项目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雨花台区南河片区污水收集系统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建综字[2013]18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5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5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省苏辰建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内秦淮河流域雨污分流及水环境整治工程-雨花台区南河片区污水收集系统西善桥地区施工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类型:监理类 5、工程规模:本标段包括以下区域:大众花园、禾嘉牧业北侧住宅小区、南京朝发电机厂、竹柳南苑、竹柳新村 5、工期要求: 90 天 6、监理合同估算价:约14.3万元(工程造价暂按550万元) 7、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专业甲级及以上,依据苏建函工〔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等。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15日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中标单位项目总监资质证书在合同签订之前,押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5)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注:1、总监、企业业绩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后方可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未见复印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总监和监理人员的专业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证书上所学专业或注册专业为准,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 2、业绩证明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不得分。总监和企业业绩可以兼得。 3、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并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南京市华侨路慈悲社20号 邮编:210029 电话:87770691 传真: 025-84733099 联系人: 骈飞、宋扬 |
||||||||||||||||||||||||||||||||||||||||||||||||||||||||||||
报名期限: | 2013/4/8至 2013/4/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