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477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宜兴市2013年度污水工程、供水和环卫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YXSS20130300401、02 1、招标条件: 宜兴市公用产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宜兴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宜兴市2013年度污水工程、供水和环卫工程,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现已落实。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 1标段:宜兴市2013年污水工程监理,包括2011年污水主管网工程和2012年污水主管网工程2个项目的2013年度续建部分等,总投资约2亿元(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最终以业主确定的数量为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2标段:宜兴市2013年度供水和环卫工程监理,包括2011年供水增压站、主管道工程和2012年供水管网工程2个项目的2013年度续建部分、2013年度供水管网工程、环卫设备更新和设施改造工程、飞灰填埋场二期扩建工程等,总投资约2亿元(项目实际投资可能有较大出入,最终以业主确定的数量为准,请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资规模的不确定性)。 2.2监理范围及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相关工程全过程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 (1)参与委托人与施工承包商签订施工承发包合同;(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准备工作,审批开工报告,复核灰线,经委托人同意下达开工报告;(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措施,并检查实施;(4)主持、组织图纸自审和会审,编制图纸会审纪要;(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施工规范、工程技术标准;(6)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重要部位和环节必须实施跟踪检查或旁站监督;(7)检查控制工程进度,编制控制进度计划,督促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周、月计划,并向业主报送;(8)对承包方完成工程量进行质量和数量的核实和计量,并签发意见;(9)督促检查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10)监督、检查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性能、质量、规格和数量,协助委托人审查甲定材料的供应计划与进场检验;(11)审核设计变更,协助委托人做好设计与施工变更联系单的签证;(12)为委托人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审核施工有关费用和工程进度款;(13)主持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和协调会议及质量事故处理会,对工程各种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实施;(14)协助委托人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配合委托人处理索赔事项;(15)督促、整理、审核工程档案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16)提供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17)协助委托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8)甲供材料和设备的检查验收和使用管理;(19)其他与工程相关的事项。 2.3标段划分:2个标段; 1标段:2013年度污水工程监理 2标段:2013年度供水和环卫工程监理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要求; 2.5服务期:2013年度,缺陷责任期按相关规定; 2.6工程地点:宜兴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并年检合格。 3.2项目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总监应为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法,每位投标人可对上述2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时抽签确定评标顺序。 4、资格审查条件: 4.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有关法规文件执行,资审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类别、等级、业绩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项目总监无在监工程;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开标时符合性审查和资格审查须核验的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③项目总监的建设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证书及职称证书④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的身份证明和开标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其中交费证明必须注明个人代码和身份证号码,以便核查,否则该证明不予认可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⑥授权委托书⑦投标保证金票据 6、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6.1报名须提供资料:①介绍信②报名者身份证明③证明报名者为所报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的证明(报名前三个月内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或公积金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4月11日至201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8 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 分至16 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3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宜兴市招投标中心(陶都路115号)驻场代理。 6.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另收光盘费100/张),售后不退。 7、其它: 7.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7.2项目总监变更工作单位不满三个月的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7.3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原件资料如在年检中或因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人需提供原件发证部门或年检部门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标明有效期。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或因原件资料在其他地方也要使用等,招标人不予认可。 7.4对于投标人的不良投标行为,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宜政发(2008)243号文件《宜兴市招投标市场准入管理暂行办法》作出相应处罚。 7.5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将报招投标监管部门网上公示3个月。 |
报名期限: | 2013/4/11至 201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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