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3694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大丰市常新路(南环路-纬一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大丰市常新路(南环路-纬一路)工程招标,已经大丰市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批准文号 大政办发[2013]14号 ,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工程监理单位。
二、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大丰市常新路(南环路-纬一路)工程监理服务 (2)项目编号:FZC20130179 (3)项目地点:大丰市常新路(南环路-纬一路); (4)工程监理时间:所监理工程的时限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其中施工阶段是指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5)项目规模: 约 45万元 (6)质量要求:按照国家有关监理工作要求对本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实施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标准; (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8)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委托施工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内容、时限相一致,包括其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服务。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 2、监理组成人员要求: ① 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专职监理员不少于2人; ②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学专业须为市政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 ④ 监理员:具有与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样资格或具有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 ⑤ 所有监理项目组人员年龄均不得超过注册规定的法定年龄。 五、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均可参加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人谢绝联合体或挂靠单位资质参与投标。 六、本招标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必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监理员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地市级《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2012年8月以来连续6个月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劳动保险部门证明原件)及监理组成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7)投标人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2000万元的道路工程监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8)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七、请投标申请人于2013年4月 11 日至2013年4月 17 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八、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 九、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网址:http:// www.jszb.com.cn)、大丰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 www.dfzbcg.gov.cn )。 十、投标前请关注“大丰招标采购网”的“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栏目。及时了解到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和“答疑补充”等情况。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人: 大丰市城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丰市健康东路82号 联系人: 倪青霞 联系电话: 0515-83535726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大丰市疏港路11号 联系人: 周静、陈勇 联系电话: 0515-83608958 评标 办 法 大丰市常新路(南环路-纬一路)工程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监理服务取费、监理大纲、人员配备、监理试验或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能否满足工程需要、投标承诺、投标人企业及总监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或投标监理人员资质不符合资质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报价(3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投标费率不高于招标控制费率;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费率,无效投标费率不参与评标。 2、投标费率得分计算: (1)评标费率=所有有效投标费率的算术平均值; (2)有效投标费率中投标费率与评标费率相等的得满分30分; (3)其它有效投标费率与评标费率相比,每出入1%扣0.3分,从30分起扣;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即:投标报价得分=30-(投标人有效投标费率-评标费率)÷评标费率×0.3×100 三、监理大纲(30分) 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要求的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25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0.5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1分。同时,评委可根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并以0.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监理大纲应包括内容: 1、监理大纲应根据招标人对监理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等目标。 2、监理大纲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服务范围; 2)监理服务内容; 3)监理服务目标。明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 4)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对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 5)配合事项。为了使监理人员顺利完成监理任务,招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现场监理人员必要的生活、办公设施,监理所需的项目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文件、图纸等)等。 四、人员配备(10分) 包括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本分8分,不符合作废标处理。根据项目监理组配备的成员的经历、年龄结构及专业配套等优劣情况由评委在0~2进行加分(计分单位为0.1分)。 五、投标承诺(10分) 投标人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的得10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六、监理试验或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能否满足工程需要(5分) 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照相机、水准仪、绝缘电阻表、接地电阻测试仪、回弹仪等仪器设备的得基本分3分,配备不全则不得分。在此基础上,有配备经纬仪、手提电脑、打印机的加2分,配备不全则不加分。 本项最高得分5分,最低得分0分。 七、监理业绩、经验加分(15分) 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10分) 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过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2000万元的道路工程监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每项加2分,最多加10分。 2、企业业绩加分(5分) 投标人自2010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单项合同价款不低于2000万元的道路工程监理业绩(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每项加1分,最多加5分。 3、本项最高得分15分,最低得分0分。 4、投标提供企业业绩同时也是投标总监业绩的,该项业绩只计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加分,企业业绩加分不再重复计算。 八、说明: 1、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为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独立完成的监理业绩。 2、“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竣工工程”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合同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职称证注明其专业为准。 4、拟派本工程所有监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注册证书及岗位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视为缺员。 5、投标单位提供的参加评分的监理人员情况、业绩情况等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至少包括监理委托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复印件,如未能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则评标委员会不予承认,也不参加相应评分项的评分。 6、仪器设备必须提供能证明仪器设备是属于投标人的发票或其它有效证明(原件)。 九、其它 1、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大丰市招管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废标处理。 请申请人于 2013年4月11日至 201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 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3年4月11日至 2013年4月17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30分至 18时 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大丰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大丰市区幸福东路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获取 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3/4/11至 2013/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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