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4145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永泰县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3]第220-2号 开标时间:2013-04-27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信招[2013]第22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樟发改审批[201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永泰县城峰镇刘岐村规划范围内; 2.2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918.146米,宽18米,控制价14959108元,发包价13488037元; 1.1.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泰县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冠景春城)道路工程(不含绿化)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4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24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6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15.388万元。 3、投标人资格条件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已通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3.4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5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3.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未正受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7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完成备案;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收入依法在永泰县缴纳相关税费。 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4月15日至4月19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下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200 元,招标图纸每份售价600元,合计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4月27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5.2递交投标文件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应使用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本企业经人民银行批准的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刘岐三岔路口至203省道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及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于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泰县富裕新村; 联系人:吴新铨 联系电话:1395038050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50003 联系电话: 13950266625,传真:0591-38160223 联 系 人:何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永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账 号:3500 1617 0070 5000 1714 开户银行: 建设银行永泰县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3/4/15至 2013/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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