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51475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开发区部分市政工程江宁开发区将军南路污水提升泵站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一、招标人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 建设项目 开发区部分市政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批文号:宁经管委发[2012]53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工程项目名称:江宁开发区将军南路污水提升泵站监理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BJN120047 3.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宁开发区 4.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程规模:城市水处理工程,日处理量:1万吨 7.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8.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550万元 9.招标内容:江宁开发区将军南路污水提升泵站监理(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四、报名资格条件: 3.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有效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总监证书; ④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秦淮路6号(最后1天)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2013年4月18日9时30分至2013年4月25日9时30分止。投标申请人可采用网上报名,并在现场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现场发售时间与现场报名时间同步)。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8.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9.申请人必须是南京市江宁区政府投资项目市政工程监理服务中介机构库内的企业(提供入库证明材料原件); 10.企业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或《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提供有效手册原件)。 11.凡报名参加本标段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材料中必须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五年内无犯罪行贿记录的单位,方有资格入围参与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七、其它: 2.投标人所报项目总监必须携带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开标会,开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 3.投标申请人如果没有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年度登记手册》的,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七日内到南京市江宁区建筑工程局建管科办理江宁地区的《监理企业单项登记手册》并复印后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招标代理处,逾期未送达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投标资格,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5.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评 分 细 则
备注: 1、评分标准中内容均需要提供原件(除监理大纲和监理取费部分),无原件不得分,人员证书如换证须出示接收凭证(所有原件需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公证件无效)。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 4、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企业的监理大纲、总监、其他监理人员、监理取费、检测设备、企业业绩等项分别进行打分,其中总监、其他监理人员、监理取费、检测设备、企业业绩的打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核定得分。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监理大纲无重大偏差,该项得分应不少于该项分值的6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6项分值合计最高得分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人,当出现并列最高综合得分时,如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优先中标。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13年4月18日9时30分至2013年4月25日9时3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联系地址:江宁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三楼 邮编:211100 联系人:刘德丽 电话: 025-52128578 传 真:025-52128578 负责人(签名) 2013年4月18日 |
|||||||||||||||||||||||||||||||||||||||||||||
报名期限: | 2013/4/18至 2013/4/2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