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淮安区经五路(纬一路-纬三路)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项目经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2]135号文和淮发改审字[2012]136号文件批准进行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决定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淮安市财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 纬一路—纬三路; (2)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全长820米,宽40米;工程总造价1500万元; (3)合同估算价: 约22万; (4)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3年5月~2013年9月,工期150日历天; (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为壹个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每位投标申请人都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能力并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7、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5)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具有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6)企业近三年内监理过道路工程的监理合同; (7)拟选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监理过道路工程的监理合同; (8) 资格审查材料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承诺; (9) 对本工程不得转包分包承诺; (10) 拟选派项目总监的养老保险证明(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 (12)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总监《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3)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8、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9、请申请人于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2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授权委托人须是经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的专职交易员,报名时需携带: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易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 (2)拟选派总监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1、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图纸与建设单位联系。 (2)开标时间:2013年5月22日9:00时 (3)开标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镇淮楼西路157号)。 本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招投标网、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红波 联系电话:0517-85934782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安区西长街238号 联系人: 甘士琴 电 话:0517-85983788 网 址:www.hacj.com.cn 传 真:0517-85980788 项目经办人证号:苏招H0088号(签字)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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