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62707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河西北部下关区2012雨污分流及街巷整治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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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新厦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河西北部下关区2012雨污分流及街巷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1373号、宁建综字【2012】1453号、宁建综字【2012】125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市政府雨污分流工程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河西北部下关区2012雨污分流及街巷整治工程监理二标段
2、工程地点:南京市下关区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雨污分流及街巷整治
5、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6、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估算价6000万,施工及保修阶段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
7、工程规模:污水管道直径为DN800;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及以上监理资质且必须为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3.资格申请材料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4月24日至 2013年 5月2日(报名截止时间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处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5)企业近两年监理过的工程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承诺书);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9)总监不得有在监工程;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六、评标细则: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依据总得分由高到底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开标时未提供则不得分),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得重复计分。
3、认定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带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复核,工程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中标通知书须经过县级及以上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南京地区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稿纸打印的中标通知书即可),否则不计算业绩。
4、处于换证期间监理人员须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许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5、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6、各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7、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如无原则上的错误,该项得分不少于18分。
七、其他:
1、办理相关事宜的人员必须为《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人员。
2、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拟参加投标的总监需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总监岗位证书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4、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和地点为:自2013年4月24日起,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机构: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01室购买招标文件。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九、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186-1号宏普捷座7楼701室
代理机构邮编:210019
代理机构传真:025-86433596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4293252-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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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4/24至 201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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