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4、企业及总监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总监近5年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
5、其余:
(1)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
(2)总监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
(4)投标单位在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②总监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6、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7、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
一、监理大纲 (28分)
1、是否符合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 (5 分 )
2、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5分 )
3、主要监理措施。 (8分 )
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 (5分 )
5、为优化工程项目而向业主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情况。 (5分 )
二、人员素质 (48分)
1、总监配备 (15分):
总监理工程师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省监理工程师(市政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得 15 分。
2、专业配套 (6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市政2人、电气1人。(不含总监)注:上述专业人员以监理注册证书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 (10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 10% 扣1分。
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20%, 中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20%,初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60% 。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 (5分):
55-65 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l 分。
5、上岗证 (12分 ):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存在无证上岗的本项不得分。
注: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原件、上岗证书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复印件放在投标书内。
三、检测设备 (12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6分:其中全站仪得2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混凝土回弹仪得1分;手持式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的原始发票及检定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6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四、监理业绩 (10分 )
1、企业监理业绩(6分):企业于2010年4月至开标日期(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含)以上的,得3分。最多计取2个单项工程。
2、总监监理业绩(4分):企业于2010年4月至开标日期(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最多计取2个单项工程。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a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b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五、社会与企业信誉 (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信誉分值为-2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证明,则信誉分值为0分。
开标时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人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B、若投标人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检察院负责查询。
投标人若近两年有行贿或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