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79496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清水塘地区污水收集系统双桥门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清水塘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道路整治出新、清水塘片区雨、污水泵站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清水塘地区污水收集系统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2】1458号、112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93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930万元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双桥门片区雨污分流改造;清水塘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及道路整治出新;清水塘片区雨、污水泵站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内;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城市支路;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结构类型:其他;
6、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 3800万元(监理收费基准价暂按 80.903万元);
8、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投资、安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建设与施工单位关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2.总监资质等级: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5月6日至2013年5月13日(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必须完全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加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审查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9)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将邀请所有参加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4、资格后审的审查:
招标人委托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实施投标人资格审查。
六、其他:
1、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报名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工作单位近六个月来(2012年10月-2013年3月)的经社保单位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项目总监还需携带监理工程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上述身份证原件、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3、现场总监必须和投标总监一致;每天现场工作不低于8小时,每周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如总监无故缺勤一天将按2000元/日进行罚款,并且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4、中标单位总监岗位证书在合同签订之前,押在招标人处至监理服务结束。 5、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如下:.
备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提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将原件提供给招标人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监理人员注册证书上的监理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一致的不得分。
3、延续注册的需提供行政审批中心的接受证明。
4、要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前未提供给招标人,则该项工程不计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5、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6、监理大纲基本可行,无重大原则性错误时,最少得16.8分。(保留2位小数)。
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九、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3年5月6日到 2013年5月13日为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建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秦淮区马道街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招商街121号3楼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1100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52167181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谈守金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52167181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
|||||||||||||||||||||||||||||||||||||||||||||||||||||||||||||||||||||||||||||||||
报名期限: | 2013/5/6至 2013/5/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