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96572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南河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小品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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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新城科技园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 南河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小品项目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8】66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5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南河西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景观小品项目监理 (2)工程地点: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内西城路以东,南河以西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监理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总投资:450万元 (7)划分 1 个标段 (8)招标内容:监理(施工及保修阶段的四控二管一协调)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含)及以上资质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依据苏建函【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1、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到下列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室处受理报名。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5月14日至 2013年5月21日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监理招标将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的合格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总监理工程师没有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它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所有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总监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4)资格预审时,投标报名人的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总监证书、总监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2年10月至2013年3月以来)缴纳的合法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到场,否则预审申请不通过。 七、评分方法
备注:
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且各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 3、评委在监理大纲评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4、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八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105-6号中环国际广场2302室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210009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231712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俊、杨晨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913984699 13851605436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6166257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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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5/14至 2013/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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