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9797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州市西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11 开标时间:2013-05-28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市西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监理)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12]17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福州市西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监理) ;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西区水厂干化场 ; 2.3.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4395.54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78.7858万元,设备安装工程安装费301.4705万元,设备购置费3315.2888万元 ;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州市西区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施工监理;土建部分主要包括新建脱水机房及堆棚、污泥均衡池、管理房;总体部分主要包括室外照明、给排水、厂区道路、绿化、围墙、挡墙以及场地挖填土方等;安装部分主要包括管理房(强电、弱电和接地)、脱水机房(照明、防雷接地以及卫生间的给排水)、总体部分的电气等工程和厢式隔膜压滤电气、设备、工艺管道、脱水系统及自动控制、仪表、自控系统的设备及材料(含设备、管路、电气、仪表、自控、安防等)安装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等为依据 ;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8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7. 本项目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建设单位: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2.7.2.招标代理单位: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2.8.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约人民币¥: 51.0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没有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闽建法[2007]15号《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 根据榕建筑[2007]92号《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未存在被暂停或限制参加政府投资工程的情形; 3.6. 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7.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均应具备1项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即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二级或以上项目); 3.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5 月 14 日至 2013 年 5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售标区)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及榕建招[201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3 年 5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上发布。 本项目设置了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发布中标结果公示时将同时公布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业绩内容。 9. 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规定,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以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 地址: 福州市东街104号 ,邮编: 350001 ; 电话: 0591-87539140 ; 联系人: 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1#楼2层 ,邮编: 350012 ; 电话: 0591-87620599 传真: 0591-87621599 ; 联系人: 欧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 账户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账 号: 116040100100069058 ; 备 注: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3011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0591-89593488、0591-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报名期限: | 2013/5/14至 2013/5/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