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0142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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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人 南京市城墙管理处 建设项目 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 宁建综字【2013】215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明城墙标营门以南段修复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标营门以南段城墙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拆除、修复、加固 (5)工程规模: 总投资约3900万元 (6)工期要求: 约150 日历天 (7)监理合同估算价: 69.31万元 (8)本标段招标内容: 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及保修阶段四控两管一协调 三、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和监理业务许可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监理甲级及以上; (2)总监资质要求: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 (3)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和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500元 招标文件发放起止时间与公告公开发布起止时间一致。投标人需在规定起止时间内携带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前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江苏昊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牌楼巷47号星月大厦811室)。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的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总监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监理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并且已经办理竣工销号手续;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可选条件为: 1、总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自 2、企业承担过同类或类似工程:自 注:企业业绩和总监业绩可为同一业绩,评分时可以重复得分。 六、其它: 1、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2、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3、总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总监注册证书原件 3)总监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原件; 4)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12年12月至2013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原件(必须是社保中心出具的打印件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其他证明无效);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近两年内受相关管理部门黄牌及以上处分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5、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如下:
注: 1、投标人需按评分要求提供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如拟投人员处于换证或延续注册情况的,请提供换证和延续注册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放于投标文件中,其证明材料原件视同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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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5/14至 2013/5/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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