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0166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万达配套项目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0101G13006 1. 招标条件 " 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万达配套项目道路、给、排水工程"已由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哈高开委发【2012】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科技创新城万达配套项目道路、给、排水工程监理 2.2 建设地点:松北新区规划路19路(04路-10路)、规划05路(三环路-世茂大道)、规划08路(三环路-19路)。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招标范围:完成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5 计划工期:2013年6月14日-2013 年 9 月 3 0 日,总工期108日历天。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规划05路[(三环路—规划19路)(K0+038.642—K0+804.24)] 道路、排水工程,规划05路[(规划19路—世茂大道)(K0+889.863—K1+604.28)] 道路、排水工程,规划05路[(三环路—世茂大道)(K0+038.624—K1+604.28)]给水工程。 二标段:规划08路[(三环路—规划19路)(K0+034.338—K0+628.714)] 道路、排水工程,规划19路[(规划04路—K0+780)(K0+150—K0+780)] 道路、排水工程,规划19路[(K0+780—规划10路)(K0+780—K1+453.275)] 道路、排水工程,规划08路[(三环路—规划19路)(K0+034.338—K0+628.714)]给水工程、规划19路[(规划04路—规划10路)(K0+150—K1+453.275)] 给水工程。 投标人可针对以上两个标段中的最多两个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5. 项目总监资格: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黑龙江省道桥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内投标人适用)或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黑龙江省外投标人适用)并满足《关于外省工程监理企业入省从事监理活动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黑建函[2011]208号)文件各项规定、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6. 其他要求: 6.1 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 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6.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6.3 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6.4 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7.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 投标报名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05月16日至2013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工程专业总监证(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10.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哈尔滨建设网( > >)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 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网( ) 上述网站上发布。 11. 其他 11.1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启用新版招投标监管系统的通知》规定:投标申请人(含外省(市)企业)还应同时登录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使用企业锁在黑龙江省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www.hljztb.com)确定本企业工商信息(例如名称、有效期等)、企业资质信息(有效期、资质分类及资质等)、企业人员信息(总监理工程师、拟派监理工程师等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且监管平台中所填报的项目组织机构人员信息须与投标资格审查文件中的一致,并对确定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 11.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松北区创新三路103号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蒋顺龙 李萌 电 话:0451-55179975 授权传真:0451-55179975 日 期: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
报名期限: | 2013/5/16至 2013/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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