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2985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进香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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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编号: BNJ130230-02FG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南京市玄武区住房和建设局建设项目进香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3】2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34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4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进香河路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进香河路 3、工程类型:一般工程 4、建设内容:标段范围内的道路改造出新、绿化提档升级、交通设施改造、建筑立面出新、店牌店招整治; 5、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100万元 6、结构类型:其他 7、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8、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2.50万元 9、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10、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 3、依据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和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5月31日至 2013年6月6 日止(以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准)。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购买标书。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至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宁政发【2009】49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本工程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①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及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原件) ②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③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④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总监: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提供有效证书原件) ⑤ 拟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⑥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⑦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⑧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⑨ 投标人必须为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和省示范、优秀监理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中公示的“承担江苏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提供苏建函建管【2011】887号文件及其附件(复印件)) 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备注: ① 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注册岗位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专业以岗位证所学专业为准,开标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原件(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单独装袋无需密封,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② 认定企业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原件待查,未提供不得分。业主证明、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造价以监理合同为准。 ③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其骗取中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④ 如有注册证书处于延续注册阶段,以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为准。监理大纲为各评委独立评分,无重大偏差,该项得分应不少于60%,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监理大纲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⑤ 累计所有打分项以综合得分最高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得分高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如投标报价得分仍一致时,以监理大纲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⑥ 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可重复计分,注册类相关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六、其他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3、本工程采用网上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企业加密锁。 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投标人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公证件、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到达开标现场供招标人审查,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中标后,中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需保存在招标人处至工程竣工验收。 a.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b. 授权代理人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c. 拟投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七、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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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5/31至 2013/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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