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4187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南区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核心区南区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文号海发改投资[2013]165号。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招标人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合同段号:NQJL1)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防公路以北,新221省道以南、晓星大道以西、中心河以东 (2)工程规模:道路共计9条,等级为次干路或支路,全长约7.567公里,工程总投资约人民币1.67亿元。 (3)监理服务内容:道路、桥涵、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管线(雨水、污水、通讯、照明等)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施工监理; (4)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并满足工程进展需要。(2013年6月30日~2016年06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实际开竣工时间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奖项要求:无 。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标段 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 负责人 等级 HAX20130529 67611937
道路、桥涵、绿化、路灯、交通安全设施、管线(雨水、污水、通讯、照明等)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的施工监理 7.567公里 190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绩要求:企业及总监2009年以来承担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道路工程的施工监理(须提供监理合同及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6)其他:其他报名条件:(1)取消集中踏勘现场环节,投标人须使用企业诚信档案数据库专用CA证书进入南通市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电子报名;(2)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近期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记录、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首次公告开始之日起,查企业和总监);(3)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招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要网上报名,请于2013年6月 5日到2013年 6月27 日登录南通工程建设网,凭企业CA证书和(或)行业快讯资格后审专栏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 6 月 27日 14 时30分 ,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信息系统为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非全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其他事项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5000 元整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安)商贸物流产业开发区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安县城凤山北路与紫石路交叉口 地 址:海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窗口,海安县海安镇镇南路399号 邮 编: 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程伟 联系人:宗飞飞 电 话:15240587891 电 话:0513-81819578 |
报名期限: | 2013/6/5至 2013/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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