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兴县城一河两岸(沿江北路温氏大桥至都吉桥段东侧、东堤北路温氏大桥至污水提升泵站段西侧)景观改造工程由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资(2013)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新兴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安排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100%,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新兴县城沿江北路、东堤北路。 2.2项目规模与工期: 景观改造路段全长1260米,建设栏杆长1629.7米、麻石路缘石4191.27米、人行道石材地面4499.61 M2、地面绿化10037M2,建设水刷石地面、景观灯、石凳、景观花钵、树池、景墙等;安装LED路灯62套及其他配套设施等市政公用工程,造价约800万。计划2013年7月5日开工,2013年8月19日竣工(其中东堤北路温氏大桥至污水提升泵站段西侧必须在2013年7月25日前完工),工期45个日历天。 2.3招标范围与标段: 本次招标按一个合同段招标, 招标范围为新兴县城一河两岸(沿江北路温氏大桥至都吉桥段东侧、东堤北路温氏大桥至污水提升泵站段西侧)景观改造工程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满足本项目招标规定的资格后审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潜在投标人自2013年6月6日开始可在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www.yfci.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附件。正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节假日除外)的每天9:00-11:00、15:00-17:00时到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地址: 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及附件。 4.2 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后方可投标,售后不退。出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制度,由代理机构开具收据,开标后,购买人再凭收据原件向出票人补回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1日9时30分,地点为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新兴县新城镇黄塘路12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交易大厅)。 5.2交标时间为2013年7月1日8:30至9:3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云浮日报、广东招商投资网、广东招投标监管网、云浮市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兴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0766)2873889 招标代理机构:云浮市金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6)2979881 交易服务机构:新兴县政府招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766)2884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