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港市新华路(港宝街-圣湖路)施工监理服务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贵发改投资【2012】10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贵港市新华路(港宝街-圣湖路)施工监理服务。 (2)规模:建设城市道路长880米,宽32米。 (3)项目地点:贵港市新华路(港宝街-圣湖路)。 (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K0+000~K0+880所包含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基础及道路配套设施的预埋管件等工程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合同及图纸(含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直至质保期满全过程监理 (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5)要求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6)要求质量: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4日至 2013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 时,下午3时 00 分至5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如下有效材料到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人身份证明材料: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3)单位资质证书副本;(4)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贵港市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材料;(5)广西区外企业须交验广西区建设厅的区外来桂建筑企业登记备案资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叁份,原件出示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6月25日 9 时30分,地点为贵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厅(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二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地 址: 贵港市解放路121号 邮 编: 537100 联系人: 覃先生 电 话: 0775-421089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业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港北区友谊大道港宁花园96号(贵港分公司) 邮 编: 530001 联 系 人: 梁先生 电 话: 0775-4269560 13768152283 传 真: 0775-4269561
2013 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