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5079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宿城经济开发区青年路(经七路)、纬一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宿城经济开发区青年路(经七路)、纬一路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已经宿区发改批【2013】10号、宿区发改批【2013】1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城经济开发区境内; 1.2项目规模:总投资额约5500万元; 1.3监理服务期:包含工程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4个月) 1.4质量要求:合格 1.5监理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每两月完成工程量的70%*中标费率支付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80%,余款满两年付清。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为: 宿城经济开发区青年路(经七路)、纬一路改造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请从本公告附件下载。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工作; 4.3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已完成监理服务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业绩。 4.4投标人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册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13年1月份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其他条件: 4.5.1 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5.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5.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4.5.4投标人与承担本项目的招标人、设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均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5.5宿迁市招投标市场准入资格证(具体申报条件和办法请登录www.sqzbtb.com网“下载专区”栏目查询,联系人:王成,联系电话:0527-84396017); 4.5.6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以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市检察院联系方式: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412室,联系电话:0527-84366781); 4.5.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请申请人于2013年6月9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3年6月18日下午17时30分前登陆宿迁市招标投标网站(http://www.sqzbtb.com)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 5.2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的时间: 2013年6月9 日至6月18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时 30 分(法定公休日除外) ;地点:宿迁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大厅(宿迁市“便民方舟”第九层,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米),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应当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并记入不良行为。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以此不接受其投标。 5.4网上报名加密锁办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请与宿迁市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法规处王成联系,咨询电话:0527-84396017。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利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宿城新区法院大楼9楼 联系人:欧阳媛 电话:0527-8450721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迁市洪泽湖西湖康庭茗苑32栋4楼 联系人: 李银媛 电话:0527-84508185 |
报名期限: | 2013/6/9至 2013/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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