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6309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海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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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发改投【2013】194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商请银行贷款及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地点为硖石、海洲、海昌3个街道的15条道路和48个小区;建设规模:新建DN160—DN800污水收集干管约17.417公里,DN160—DN560污水收集支管长约63.457公里,沿途设地埋式污水泵站3座;建设造价约3000万元;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加资料整理及配合审计时间再加24个月质量缺陷保修期监理;招标范围为宁市市区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城区雨污分流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总监安全上岗证,且不得有3个及以上在监工程。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 6 月 19 日上午09:00至2013年 6 月 24 日下午17:00,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加密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推行暗标评标和试行网上报名的实施意见》(海公管办【2011】6号)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领)。 4.2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投标平台”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4.3预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前进行刷IC卡确认,预中标单位IC卡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的,取消预中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市规划建设局大楼附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宁紫光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文苑南路235号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中海大厦F座四楼 邮 编:314400 邮 编:314400 联 系 人:冯先生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573-87016581 电 话:0573-80701567 传 真:0573-87076281 传 真:0573-87224886
2013年6月18日
附件:资格评审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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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6/19至 2013/6/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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