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XYZB13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滨海工业区二期路网、管网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2]20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金东路、5#路、金纶大道、9#路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福州市滨海工业区二期规划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 2.2工程建设规模:福州市滨海工业区二期路网、管网工程(金东路、5#路、金纶大道、9#路)施工监理,工程造价约4655万元,监理服务费约90.74万元; 2.3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金东路K0+780-K3+273及东海路K0+480-K0+625段、5#路K0+055-K0+235段、9#路K0+047-K0+493及4#路K0+220-K0+247段的路基、路面、交通设施、排水和路灯;金伦大道的排水等工程施工阶段(含验收和综合验收)和保修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5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其营业执照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4) 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项目实施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项目的总监或总监代表; (5) 近三年投标人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的; (6)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的; (7) 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监理企业在榕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规定,不在福州市(含所辖各区、县及县级市)注册的投标人已在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拟派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8) 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9) 根据《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试行)》(榕建筑[2007]92号)的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处在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6月26日至2013年7月2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收据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滨海工业集中区;邮编:350218;; 联系电话:0591-28518386,传真:0591-28765856;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信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6层,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 0591-87618255,传真:0591-87665805; 联系人:刘杰、张新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市支行 帐户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1008 7029 3180 0188 8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滨海工业区二期路网、管网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长乐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长乐市郑和中路190号(惠航大厦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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