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兴市城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已获东兴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东发改发【201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东兴市自来水厂,建设资金为申请国家及自治区补助、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获得东兴市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东兴市城东水厂工程施工监理 建设地点:位于东兴市楠木山村委会北面 工程规模:新建供水厂一座,近期供水规模为5万吨/日,供水管网按10万吨/日进行配套改造和扩建。 招标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净水工程及厂房等配套设施建设等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监理。 投资规模:人民币约6000万元。 监理时间:35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为本单位人员,年检合格,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北京时间)在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携带以下资料报名(被授权人、手持介绍信人、报名人必须为同一人):(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税务登记证副本、(6)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7)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称证书、(8)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附:2012年在本单位交纳的养老保险明细账单)、(9)广西区内防城港市外来企业需提交《外来企业资质登记备案表》、广西区外来企业需提交《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报名时提交原件核查(若是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不用提供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以上资料均报名时提供的原件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以证书注明的有效期为准,证书若已过期或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不予承认,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报名。以上所有资格证件的公司名称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的,视为不符合要求,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并附加扉页目录及资料所在页号和文件中顺序页码,否则不予受理报名。 4.2、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由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出具检查机关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要求结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 4.3、招标文件每本售价250元(不含其它技术资料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放时间另行通知,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单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东兴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东兴市民族路121号东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五楼)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5.本项目采用的评分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兴市自来水厂 地 址: 东兴市兴东路271号 联系电话: 0770-7683086 联 系 人: 潘子毅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双拥路20号南鹰宾馆5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15177125283 联 系 人: 李冬宁
日期:201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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