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8133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市规划160路(规划144路-规划32路东)、规划158路(规划144路-规划133路)、规划133路(三环路-规划160路)、规划297路(三环路-规划160路)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码:JL0102G130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投资【2006】29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松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规划160路(规划144路-规划32路东),规划158路(规划144路-规划133路),规划133路(三环路-规划160路),规划297路(三环路-规划160路)交通配套设施工程监理 2.2建设地点:松北区 2.3计划工期:2013年7月24日至2013年9月30日 2.4工程质量: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期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2.6工作内容: 道路沿线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灯及路灯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黑龙江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省内投标人),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省外投标人)。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集团公司与下属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取得同一标段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同时申请的只接受母公司申请;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资质的集团公司投标,不得使用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同一集团公司的各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企业资质的子公司之间,不得互相借用人员和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投标。 3.6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的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投标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6月28日至2013年7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16时(北京时间,下同),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黑龙江省总监岗位证书(省外投标人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投标人还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登记。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企业锁在监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否侧报名无效;网上填报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开标当天标书中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获取 上述报名合格的投标人可在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 本项目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松北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451-55179975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17号 邮 编:150090 联 系 人:芦炳男 |
报名期限: | 2013/6/28至 2013/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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