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78237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灌云县城东城区东环路一期(324省道-人民东路)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灌云县城东城区东环路一期(324省道-人民东路)污水管网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 市政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污水管网全长1025米,计划投资约500万元。 (3)招标工程项目的结构类型:钢筋砼及PE管道 (4)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灌云县城东城区东环路一期(324省道-人民东路)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监理 (5)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6)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有资金,已落实 (7)工程建设地点为:灌云县东王集乡伊东村和元邦村境内,新建人民东路和324省道之间,为南北方向,距324省道与振兴路交汇处向东1000米。 (8)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 7 月 22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3 年10 月 20 日,工期90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标准。 3、凡具备承担该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灌云县城东城区东环路一期(324省道-人民东路)污水管网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工程项目(标段)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参加投标的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市政工程监理丙级及上以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注:本工程遵照连建管[2005]300号文,项目总监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工程以上的总监且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项目总监进行投标); (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苏建工【2007】168号文。 (4、项目总监考核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 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或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 项目总监在建工程项目情况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项必备条件,不能提供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5、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投标申请人可登陆连云港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报名。 网上投标报名时间:2013年 6月28日0时0分至2013年 7 月 2 日24时00分。 2)本次招标不要求网络上传投标(加密) 文件,没有光盘发放,开标时不要求递交网络投标光盘,但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投标文件(一正三副)。 提醒: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登陆连云港市建筑工程招投标网(www.lygztb.com.cn)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最后携带相关原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库审核,审核通过以后可以用注册的用户名进入招投标网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3) 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后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身份证、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至招标代理机构以便进行检察院查询,资料提供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3 日17:30,如投标报名单位不提供以上资料,则认为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 7、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交纳图纸押金人民币 / 元,当投标人退还全部图纸时,该押金将同时退还给投标人(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 8、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投标总价的 / %或人民币 1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电汇),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账号:476760741715。
9、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月 18 日 15 时 00 分,提交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处,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0、友情提醒:各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准时递交投标文件,监管部门将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1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将各投标人的得分综合汇总,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委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监理招标投标评分细则如下:总分为100分。 评标细则
各评委对有效投标文件按下列标准独立评审打分,投标人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打分的平均分。评委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提交评标报告。 总分为100分。 一、监理大纲(25分) 1)监理大纲内容全面,符合本工程项目监理要求,得3分 2)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 3)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 4)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可行、有针对性,得3分 5)制定了信息管理方案,得2分 6)制定了现场组织协调方案,得2分 7)对本工程监理重点及难点有措施,得5分 8)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向业主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情况。(4分) 二、人员素质(38分) 1)总监配备(10分):总监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省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得10分。 2)专业配套(10分):要求专业配套合理,最少4人(不含总监),具有以下全部专业人员得基本分8分,缺一专业、缺一人均不得分。具有测绘专业人员的加2分。 本工程最低要求:⑴市政2人 ⑵给排水1人 ⑶电气1人(不含总监) 3)职称(6分):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中级职称每少1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市政、给排水各1人)。 4)上岗证(8分):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70%以上得满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1分。 5)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40-55岁监理人员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开标时需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1、以上内容中的证书在标书中放复印件,评标时须出示原件,无原件或与复印件不一致者不得分。 2、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原件、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依据为: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苏建函工[2008]134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为上下20%,投标价取值超出该幅度范围的作废标处理。评分时基准价取值按下浮20%为基础,且得最高分,其他投标人的基准价取值每高于该标准1%扣1分,得分按内插法相应扣减。 说明:本工程计费额暂按500万元人民币计。专业调整系数取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0.85;高程调整系数取1。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注:监理收费必须附计算书,供评标委员会核查。 四、检测设备(10分) 1)检测设备(4分):全站仪或电子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1分、混凝土回弹仪1分、混凝土保护层控制仪1分,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6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有联营协议原件) 五、监理信誉、业绩(15分) (1)企业信誉3分 a、获得省示范监理企业表彰的得3分,获得市示范监理企业表彰的得2分;(示范企业有效时间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二年内评标进行加分,超出有效时间无效。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核查) b、获省优秀监理企业表彰的得3分,获市优秀监理企业表彰的得3分;(优秀监理企业有效时间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评标进行加分,超出有效时间无效。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核查) (2)总监信誉2分: 获得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得2分,获得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表彰的得1分;(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有效时间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参与投标评标进行加分,超出有效时间无效。提供表彰文件原件核查) 注:对于同时获得省市两级的监理的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 (3)企业或总监业绩10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2010年7月以来企业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得标准分4分 。 2、总监业绩(6分):2010年7月以来企业有同类工程监理经历每有一项加1分,最高得标准分6分 。 3、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注:⑴所谓同类工程监理经历是指监理过污水管网工程量500万元及以上的;⑵企业与总监同类工程经历为同一工程的,不重复计分。⑶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业绩证明原件,无原件不得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 六、基础信誉(2分) 说明:本项指标依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须查询投标企业、法人代表人、项目经理)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市场不良行为、无在建工程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公章)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建设局 招标人地址:,水利路恒驰大厦9楼 联系人:郭主任 传真: 电话:15050919506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苏连云港新浦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9层 联系人:李卫虹 传真:0518-85838116 电话:0518-85633999 邮编: 222006 E-mail:LYGWDZJ@126.com
2013年 6月 27日 |
报名期限: | 2013/6/28至 201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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