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2013-223
1、招标条件
海盐县华丰路南侧河道(五里桥港)景观工程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盐发改投 [2013]10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些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择优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名称:海盐县华丰路南侧河道(五里桥港)景观工程监理。
2.2工程类别:园林景观工程。
2.3工程规模:本工程全长600米,总面积2万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工程设计图纸所示的所有内容,主要包括土方整理细平、绿化种植和养护、广场铺装、园林小品、亮化、公共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及18个月保修期内监理服务。
2.5资金来源:自筹。
2.6工程建设地点:海盐县武原街道,东接滨海大道、西至盐平塘东路。
2.7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为整个工程施工期间(开工~竣工验收)+18个月保修期,并考虑可能提前开始监理服务和工程变更因素等延长监理服务期。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工程,苗木完整成活率达到98%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3.2县外监理企业已向海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妥备案手续,取得海盐县县外监理企业进盐监理备案证,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是监理企业在海盐县备案的人员。
3.3投标人、拟派总监没有不良行为正在受公示。
3.4投标人及其有关人员没有犯罪行为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派人于2013年 7 月 5 日至2013年 7 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北京时间的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在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新桥北路150号)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3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4.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壹仟元整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3投标人报名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下列资料
4.3.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3.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质证书、进盐监理备案证。上述证书(照)需提供原件及整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核验完后退还原件。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 7 月 15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前送交至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镇河南西路288号106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海盐县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南西路288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签章)
联系人:吴晓婷 联系电话:0573-86091833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50号
法人代表:___________(签章)
联 系 人:宁韩利 联系电话:0573-86118316 传真: 0573-86118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