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4955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发米江、两江口重金属治理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发米江、两江口重金属治理项目监理已由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湘重办函【2013】9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和自筹。招标人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然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发米江、两江口重金属治理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临武县境内。 2.3建设规模:1、建设4座挡石墙;2、建设11万m3尾砂堆存场;3、建设拦水坝、引水渠道、截洪等设施及生态修复;4、对采选厂遗留采选设施拆除、废弃物清理,矿洞封堵等。 2.4招标范围: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发米江、两江口重金属治理项目施工监理,并协助业主工程结算审计。 2.5监理服务期:从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6投 资 额:项目总投资5305.1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和湘环函?2013?192号关于公布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的通知中的公司;并在职员、设备、资金、设计、施工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视治理能力。 3.2关键岗位职员数目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注册专业为矿山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3.4答应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具有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成员不能超过2个(包括2个)。 4.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应派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工程师)携带以下原件(湖南省外企业应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本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到场报名):①有效单位先容信;;②法人代表证实材料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④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⑤注册监理师证书;(①②③④⑤⑥验原件后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到湖南红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报名. 4.2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2013年7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点:湖南红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燕泉福邸1703房);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单位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到湖南红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进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 户 名: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临武浦发 账号:2601 0154 6000 0002 3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投递的或者未投递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工程师准时参加;湖南省以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总监工程师亲身到场参加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视管网上发布。 9.行政监视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视。招标投标监视机构为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临武县环保局。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武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临武县财政局院内 联系人: 邝 华 电话:1351735555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治理有限公司 地址:燕泉福邸1703房 联系人::刘哲 电话:0735-286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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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9至 2013/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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