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5491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福清市大埔大桥及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3]029号
开标时间:2013-07-24 所属行业:工程监理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闽联审榕招[2013]029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清市大埔大桥及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审批【2012】136号及福清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一○二)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清市大埔大桥及延伸段工程施工监理,具体包括桥梁工程等(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2招标规模为:福清市大埔大桥及延伸段工程全长1160米(其中桥梁长747米),道路红线宽度50-67.7米不等,主行车道双向六车道。大桥1座、匝道桥2座、辅道桥1座、坡道桥2座、盖板涵1座。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设计行车速度主线为50公里/小时。辅道为3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城-A级,桥梁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8度,设计洪水频率:100年一遇。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等。本工程建安造价约17560.35万元,最终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为准。 2.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资金情况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为:位于宏路街道大埔村、溪下村、宏路村。北起福政大道与清盛大道交叉口,横跨龙江;上跨南江滨路和规划路,终点接龙江南路。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280.60万元。监理服务费以福清市规定的最终审核程序的工程建安结算价作为监理费计费基数计算出来的监理费为准。 2.8计划施工工期:暂定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3拟任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目前无承担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6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6.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6.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6.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即类别为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一级。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7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伍万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福建联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 7 月 10 日至2013 年 7 月 16 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7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递交标书,且应出示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还须出示参加开标会和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被授权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及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 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3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报送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联系人:邹工 联系电话:0591-8515377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9706,传真:0591-87819706; 联系人:小何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清市建设银行 帐户名称:地方财政非税业务资金暂挂户 帐 号:1013 5061 8107 3133 1000 1000 02 用 途:大埔大桥及延伸段工程监理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 电话:0591-85197230。 |
报名期限: | 2013/7/10至 201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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