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87414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镇江南山新城·官塘新区水系整理及生态环线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镇江市交通投资建设发展公司的镇江市官塘新城垃圾中转站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BT(投资、建设、移交)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资格预审。 二、 镇江市准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镇江市官塘新城 (2) 工程规模: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600平方米由垃圾中转站、公厕、环卫休息室、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组成的垃圾转运中心,工程造价约26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3年8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 四、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本次招标内容为镇江市官塘新城垃圾中转站工程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并且具有本科文凭;(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3)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4)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良好 (5)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等情形。 4、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参加资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在手监理的工程不得超过2个。 8、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资审时出具投标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以报名投标企业注册地的市级(含县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记录为准。资格预审时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材料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为资审不合格单位。 9、外地进镇的投标人参加报名时,未登记办理企业CA证书的,必须办理企业CA证书后参加投标报名,联系电话:0511- 88968012。 10、招标人有权要求对各报名参加投标单位的法人代表进行约谈,不能赴约者,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 11、投标申请人必须于参加资格预审前,按镇政建(2008)55号文规定,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 万元至以下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帐户。(联系电话:0511-85026056徐会计) 户 名:镇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账 号:3200175013605250118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港务局分理处 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电汇时,必须将“保证金缴纳码(8位数)”填写在电汇凭证的“附加信息及用途”处。(详细步骤见“镇江市工程建设网www.zjcin.com-最新动态”关于变更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 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它条件:无。 六、请申请人于2013年 7 月 19 日 17:30 前登录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网上报名,有问题请拨打软件公司:15189121651咨询。 投标申请人采用网上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网上发布的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与书面公告和资格预审文件一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七、根据镇建规[2011]5号文件要求,市外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项目的,应当办理资 质核验手续,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监理行政主管部门(地市级)出具的诚信证明,经项目所在地监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监理项目招投标手续。 八、资格预审采用评审委员会审查制度。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3家(含3家)时,全部参加投标;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少于3家时,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以及镇政建(2006)270号文件要求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九、经资格预审确定的合格的投标人不及时领取招标文件或者领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根据苏建招(2012)191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中招标文件发售费用标准的通知》和苏建招办(2012)2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市网上招投标工程于2012年11月26日开始发布的公告启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 十一、自2013年3月1日起,凡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外地投标企业,需在开标前到镇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办理外地企业进镇备案手续。未办理进镇备案手续的企业,将不得参加招投标活动。联系电话:0511-88968067,88983031。 十二、工程评标、定标细则 (1)、本工程招标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评标。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均为明标)组成,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独立评审打分,然后将各评委的评分加权平均后相加,按得分高低排出顺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本评标办法总分100分,其中商务标55分,技术标43分,总监答辩2分。 一、商务标由监理取费和企业信誉组成。(55分) 1、监理取费(40分)。 监理费报价按照“发改价格[2007]第670号”文取费标准的得基本分30分,每上浮2%扣1分,扣完为止;每下降2%加1分,最多加10分,不足按插入法计算。(暂按总造价2600万元算监理费)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高程调整系数为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 2、企业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信誉、业绩(15分)。 一般规定: ⑴.同类奖项均按最高奖项计分,不得重复和累计; ⑵.近3年内指:201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其他以此类推; ⑶. 单位及总监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签署的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书原件)及对应工程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监理业务手册等材料原件; ⑷. 单位及总监信誉:以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 ⑸. 所有获奖证书、奖状、正式文件均以原件为准。 分值计算: (1).企业近三年内获得市级优秀监理企业的,得1分;获得省级优秀监理企业的,得3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的并在有效期内,三证齐全得3分,每缺一证扣1分。(最高得3分) (3).企业监理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公共建筑)近三年内获市级优质工程奖(如金山杯)的得1分,获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如扬子杯)的得3分。(最高3分) (4). 企业监理的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指公共建筑)近三年内获市级示范监理项目的得1分,获省级示范监理的得3分。(最高3分) (5).总监近三年获得镇江市“优秀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表彰的得3分。(最高3分) 二、技术标由监理规划方案、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素质、项目监理机构设置三部分组成(43分)。 1、监理规划方案(20分) ①.质量控制措施 2分 ②.进度控制措施 2 分 ③.造价控制措施 2分 ④.安全和文明生产管理措施 2 分 ⑤. 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分 ⑥. 组织协调方法。 2分 ⑦. 检测设备仪器及检测方案2分 ⑧. 根据本工程特点制定的其他控制措施2分 ⑨. 缺陷责任管理措施 2分 ⑩. 项目实施阶段监理人员的到位率承诺及项目完成后跟踪服务承诺 2分 2、项目监理人员配备和监理机构设置 (23分) 一般规定: 需提供现场监理人员上岗证书原件。 分值计算: ⑴、项目监理人员的配置要满足本工程监理任务要求,监理人员配备齐整,上岗证书齐全,专业人员配套齐全。 (15分) ①、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人选适当,具备大专建筑土木类学历得1分,具有本科建筑土木类得3分,合计最高分值为3分。 ②、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的人员不少于总监理人数的30%得4分,否则,不得分。 ③、配备的现场监理人员年龄在30~55周岁的不少于总监理人数的75%,且不得有年龄超过65 周岁的监理人员,得2分,否则不得分; ④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测量、造价(国家注册造价师)专业监理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的,每有一人加1分,每专业最多加1分,最高得6分。 ⑵、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8分) ①、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符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和监理工作需要,组织结构合理。 4分 ②、监理项目机构考核制度健全。 4分 三、总监答辩 (2分) 1、若投标总监未亲自参加投标答疑,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2、项目总监答辩 2分 总监对评委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回答。 十三 、监理费支付:无开工预付款,工程建设期间按照审批后的计量所计算的监理费的70%进行支付,剩余的30%监理费在交工验收后两年内付清。 十四、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镇江市官塘桥路 地 址:镇江市寿邱街8号2楼 联系人:孙国方 联系人:包继拯、肖露 传 真: 传 真:0511-85032686 电 话:85363600 电 话:0511-85026054 邮 编: 邮 编:21200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19日 负责人(签名) 冯政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13年7月15日 |
报名期限: | 2013/7/15至 2013/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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