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03484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湖南 | ||||||||||||||||||||
工程名称: |
湖南长沙市花明楼·刘少奇故里景区环线道路BT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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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花明楼·刘少奇故里景区环线道路 BT建设项目 已由 宁乡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局 以 [2013]59号文件 核准委托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 宁乡县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BT融资方式筹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资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花明楼·刘少奇故里景区环线道路 BT建设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宁乡县花明楼镇 2.3建设规模:花明楼·刘少奇故里景区环线道路项目含靳石路、双狮岭大道和幸福大道三条道路,其中靳石路、双狮岭大道按城市次干道标准建设 ;幸福大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行车速度 30~ 40km/h,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2.4招标范围:花明楼·刘少奇故里景区环线道路 BT建设项目的监理,包括 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监理服务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为道路工程 115日历天,桥梁工程 180日历天。 2.7监理拟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279号令进行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年检合格。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 [2012]92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湖南省内企业须到长沙市住建委市场处窗口办理 入长备案登记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36个月内为有效,按监理业务手册上注明的竣工时间计算)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5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须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监理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业务手册原件)。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 具有注册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项目或在宁乡县最多只有两个在监项目(如有两个在监项目,则现场监理部增设一名总监代表)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 [2010]10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 3.6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3.7根据宁住建 [2012]88号文件规定,召开开标会议时 ,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并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承诺书(具体格式附后)原件、无商业贿赂记录(到宁乡县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当地检察院开具证明)和廉洁承诺书(投标单位自拟)原件、投标文件、资格后审资料准时参加。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的,认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 2013〕 20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必须是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省外企业必须法人代表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同时到现场报名)于 ① 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 ②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④ 拟任 总监理工程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原件) ; ⑤ 企业的 监理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原件) ; ⑥ 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仅省外企业提供,原件) ;入长备案登记证(仅长沙市外省内企业提供,原件) 以上证件、资料还应提交加盖投标人行政公章的复印件壹套, 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400元 /套 ,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 间为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宁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乡县花明楼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永伶 联系电话: 13507487692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王小姐 曹先生 联系电话: 13170412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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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7/25至 2013/7/2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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