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0914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琉璃河大石河水质改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 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人民政府 2、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琉璃河大石河水质改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监理) 4、建设地址:本项目位于琉璃河镇三街村、祖村。 5、批准文号:房发改(核)[2012]30号 6、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管网,起点为琉璃河东大街三街路口,终点为京广铁路西侧,全长1370米,新建收集水池一座。 二、招标范围及投标人数量 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括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投标人数量:由招标人对投标报名单位择优选择,最终不少3家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三、投标报名要求 1、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 (2)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且年检合格;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4)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丰富的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提供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2、报名时须递交资格审查的文件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5)ISO管理认证证书(质量、环境、健康)(6)拟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三份)(7)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所要求的提供的文件,报名时须提交原件查验真伪,提交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有效,加盖投标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名章及被授权人签字,各文件复印件均提供三份。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投标报名时提交的资格文件进行报名阶段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考察,最终拟选不少于3家合格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招标代理单位将在报名结束后5日历天内电话通知合格潜在投标人。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3年7月29日9:00时开始至2013年8月2日 16:00 时结束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共5个工作日。 报名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隆曦园甲16楼401室 联系人:于红梅 联系电话 010- 89369650 五、其它: 1、只有通过报名阶段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本项目不提倡联合体形式投标及网上报名、电话报名、传真报名等。 批复文号房发改(核)[2012]30号 |
报名期限: | 2013/7/29至 20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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