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1115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市南岗区道路大中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JL0118G13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岗区道路大中修工程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南岗区道路大中修工程监理 2.2工程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 2.3计划工期:授予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6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各投标人只允许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 4.信誉要求:没有被列入最新的"限制在哈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 5.项目总监资格:市政工程专业总监证。 6.其他要求: 6.1投标人如果是非本省注册企业,应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理备案手续,开具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 6.2集团公司的母公司,子公司投标的,只接收母公司投标或不超过两个的子公司同时投标。 6.3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不得相互借用项目小班子人员证件进行投标。 6.4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7.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 投标报名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29日至2013 年8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监)、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市政工程专业总监证、投标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上述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一号桌,电话:87519581。 9.招标文件的获取 9.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后不退。 9.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上述网站上发布。 11.其他: 1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宇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1-13号1层 邮 编:150040 联 系 人:朱明宇 电 话:0451-53679777 2013年7月29日 |
报名期限: | 2013/7/29至 201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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