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一、递交资格预审材料同时递交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一式三份)。
二、资格预审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惩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等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6)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13 年1月-2013年6月(近6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项目总监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的;(7)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8)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至本公告截止时间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9)法人授权委托书;(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资格预审合格可选条件:无
四、报名前完成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的扬州地区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 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操作指南可到http://www.yzcetc.com/的“下载园地”的“扬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里下载。(办理CA认证和电子签章锁联系电话:0514-87956733,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28号,金胜商务楼311室)
五、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扬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电子化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报名。
六、各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日前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申报工作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书中放入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