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福州市化工路(化工路含连江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1923851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化工路(化工路含连江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96
开标时间:2013-08-21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30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化工路(化工路含连江路交叉口)道路改造工程第1标段(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及内容:第一标段工程范围包含:起于化工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福光路交叉口,与化工立交连接线衔接,道路全长为2734.046米。跨越二环路连接塔头路与化工路的A匝道桥留待二期实施。本标段工程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及防护、路面、排水管道、污水顶管、电力排管、绿化灌溉给水、中小桥梁、高架桥、电气及照明、交通及安全设施、 人行地道、机动车下穿通道及附属设施等施工监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工程建设地点:起于化工路与二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福光路交叉口,与化工立交连接线衔接;
2.3 建设规模:城市I级主干道,道路全长为2734.046米,工程造价3.7亿元(暂定价,招标控制价先行招标,最终以财政评审为准)。
2.4标段划分:全部为一个标段;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财政统筹安排;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8监理服务期:同施工期540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9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现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0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528.784万元(暂定价)。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总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1.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担任其它工程的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企业业绩:近五年 投标人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
3.1.4.2总监业绩: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不少于2亿元的市政道路或桥梁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1.4.3 “近五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五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1.7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指2010、2011、2012年)年平均监理费结算收入6000万元以上。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工程名称),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按榕建招[2012]32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3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提前三天向招标人提出申请。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单位派专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一份票据仅代表一个投标人)送达,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可以是被授权人。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持身份证原件、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印件到场登记。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8.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其它
9.1根据榕建综[2010]29号文件规定,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台江区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2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南路138号 邮编:350005
电 话:0591-83411735 联系人:谢工、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六层,邮编:350011;
电话:0591-28062846传真:0591-28062881;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开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 榕市市政招2013096 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管理部门电话:87593488、83821697。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话:0591-83821697
报名期限: 2013/8/1201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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