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2957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淮安区西十路(237省道—广州路)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项目编号: 号 1、淮安区西十路(237省道—广州路)建设工程根据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淮发改审字【2013】48号文批准,进行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受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境内; (2)建设规模:全长1420米,宽32米,总造价约2500万元。 (3)监理费用: 约35万元; (4)招标范围:淮安区西十路(237省道—广州路)建设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5)计划工期:工期约180日历天(与整个项目施工工期同步);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现场条件: (1) 施工场地情况:具备开工条件; (2) 施工用水电:水电已通; (3) 场内外道路:畅通。 5、本招标工程共分为 壹 个标段,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6、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年检有效,本工程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对本工程不得转包、违法分包的承诺; (6)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7)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本单位注册在职员工,且提供企业2012年 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总监的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总监需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如有在监工程则需提供在监工程业主的书面同意文件(加盖公章有效且不超过两家) (8)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报名及投标时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9) 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必须到单位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法人及拟选派总监《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外地未开展行贿犯罪查询的,必须到淮安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科办理。办理时应携带:(①单位书面申请和单位证明②个人书面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出具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应符合淮检会[2011]3号文要求; (10)本工程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11)其它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7、评标办法:该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 8、(1)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季望之联系,电话:13338906668。 (2)投标人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原件资料的应当密封后,在投标文件递送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9、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淮安招投标网及淮安区招投标网上发布。 10、其它说明: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请申请人于2013年8月2日至2013 年8月 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不含节假日)到淮安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镇淮楼西路157号)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淮安区交易员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委托书、网上报名确认函; (3)拟派总监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年8月 23日15时30分,地点:淮安市淮安区招投标 交易中心(淮安区镇淮楼西路157号)二楼开标三室。 (5)本公告发布时间:2013年8月2日至2013 年8月 8日。 13、建设单位联系人:刘红波 联系电话: 0517-85934782 招标代理人地址: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济南路3号 联系人: 顾星,高翔 电 话 : 0517- 85882660 传 真 : 0517- 85882660 招标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 (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经办人 (签字): 二0一三 年 八月 二日 |
报名期限: | 2013/8/2至 2013/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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