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4665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龙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场地平整工程二标监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低丘缓坡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龙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场地平整工程二标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CGZB2013-012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技术要求、用途备注 1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项目剑川大道以东区块场地平整工程监理1.0项136.8533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监理企业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供应商报名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3年8月8日至2013年9月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3日 上午12:00 六、投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七、开标时间:2013年9月3日 上午09:30 八、开标地点: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3000元整 收款单位(户名):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开户银行:龙泉市剑瓷农村信用合作社 银行账号:201000015301603 十、其他事项: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报名基本情况表(传真有效)。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地点: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楼 联系人:项女士,季先生 联系电话:0578-7769725,0578-7261701 传真:0578-726286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龙泉市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公司监理招标文件正式.doc 招标文件:监理采购项目报名基本情况表.doc 招标文件:图片.doc |
报名期限: | 2013/8/8至 2013/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