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5229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港东新城溪谷公园绿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本招标项目 港东新城溪谷公园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滨海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滨港行政许可[2013]80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广正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天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1 项目概况:港东新城溪谷公园绿化工程。溪谷公园(世纪大道以北)总占地面积278736平方米,其中绿化地面积128003平方米,水域面积15073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1000万元。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港东新城溪谷公园绿化工程。溪谷公园(世纪大道以北)总占地面积278736平方米,其中绿化地面积128003平方米,水域面积(利用现状)150733平方米,包含水域驳岸、蓄水至常水位、道路铺装工程、园林绿化、场地给排水、场地电气照明、附属设施等工作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维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实行“四控、两管、一协调”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并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8月19日至2013年08月23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B-1座16层 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见文件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高瑞红 电话:25988225、63397935传真:63380856电子邮箱:grh_51500@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振兴路12号11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3/8/12至 20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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