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7099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市机场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机场大道新建工程 已由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 以 株发改[2012]590号文 批准 建设,建设资金为 BT融资 。招标人为 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机场大道新建工程施工监理二标段 2.2 工程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株洲市芦淞区,机场大道全长约
2860米 ,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二标段投资约10000万元;施工内容为路段内市政道路、给排水、路灯、绿化等交通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第二标段:起点为BK1+320——K3+180。
2.3 招标范围: 本招标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具体工作范围及界线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4 工期控制目标: 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施工工期为工期控制目标。
2.5 质量控制目标: 以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中所确定的质量标准为质量控制目标。
2.6 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监理企业须具有有效的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且必须为《株洲市政府投资工程投标人资格单位名录》的企业;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应含 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 , 允许同城有一个在监项目 ) ;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6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只能参加机场大道建设新建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一个标段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采用湖南省建设厅湘建建[2013]20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确定所有合格投标人为入围投标人。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万元整,由投标人基 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下午16:00前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3年8月19日 ~ 2013年8月23 日17:30时 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 www.zzztb.net ) 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5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 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株洲市招标投标管理局 。电话: 0731-28681381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芦淞区城乡建设局
地 址: 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 联 系 人: 赵余辉 电 话: 28580916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株洲联系地址: 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耀华锦园2栋406 联 系 人: 李 女士 郭 先生
电 话: 0731-28896978
传 真: 0731-28896698
邮 箱: 2368755928@qq.com |
报名期限: | 2013/8/19至 20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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