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7783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市2013年融资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工程监理二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项目编号:JL0100G13097 2013年融资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工程已由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投(融)资-总承包建设-回报"方式进行建设,招标人(项目发起人)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3年融资建设项目新建道路工程 1.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1.4 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融资; 1.5 招标范围:同江路、合江路、香河路、谷丰东街、南坎街、学理街、南岗南北路18(哈尔滨学院路)、木材东街南段、哈动街、新平街北段10条道路建设项目,本次招标为完成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等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全过程监理,工程建安费约为1.98亿元。 1.6 合同段划分: 第一合同段(一标段):同江路、合江路、香河路(餐厨垃圾厂配套道路); 第二合同段(二标段):木材东街、哈动街; 第三合同段(三标段):谷丰东街、新平街北段; 第四合同段(四标段):南坎街、学理街、南岗南北路18(哈尔滨学院路); 1.7项目建设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时间:2013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3年10月30日(计划总工期天数6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黑龙江省内投标人总监须具备总监岗位证书(市政或道桥专业),省外投标企业应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2.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合同(标)段中的4个合同(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合同(标)段。 2.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6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2.7外地监理企业应按照《哈尔滨市外地建设工程监理企业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哈建发【2013】37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 3.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8月 19 日至2013年8月 23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外省(市)申请人另需提供经黑龙江省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监理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等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报名(电话 87519587),逾期不予受理。 3.2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锁进行省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 3.3投标企业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可以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大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其他 7.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受贿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7.2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项目发起人):哈尔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中龙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珠江路29号 联系人:谢文华、刘海艳 联系电话:0451-87007036 |
报名期限: | 2013/8/19至 2013/8/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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