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8218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沈阳市皇姑区亮化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代码:00242013152499 监理|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皇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为皇姑区亮化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皇姑区亮化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皇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3.建设地点:皇姑区 4.资金来源:区财政投资 5.计划工期:20天 6.招标范围:皇姑区楼体亮化工程、楼体泛光照明工程、路口亮化工程、桥体亮化工程及绿地泛光照明工程等监理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1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符合A级及以上“信用报告概述”(必须是“信用辽宁”网站(网址:http://www.lncredit.gov.cn)公布的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一年)。 三、报名及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5日在相关网站报名。 2.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被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拟派驻本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IC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注册人员)、劳动合同及企业为其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活页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 出售时间: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8月25日 出售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9月10日9: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皇姑区城市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硕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33号 邮 编:110013 开户行:兴业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账 号:422020100100004082 联系人: 马凤斌 电 话:024-22722298 传 真:024-22722158 邮 箱:wxzb2005@163.com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3年8月21日 |
报名期限: | 2013/8/21至 2013/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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