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99980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天津 |
工程名称: |
天津空港经济区一期湿地、河道绿化、街景公园和二期道路绿化及慢行系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报建编号:招标备案号:12202013083003监理招标公告津建交保税监理[2013]080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空港经济区一期湿地、河道绿化、街景公园和二期道路绿化及慢行系统工程监理 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以 津保管批[2010]76、77、79、212、81、68、66、87号[2011]113号[2012]26、33、27、85号[2013]19、33、58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 17000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期湿地、河道绿化、街景公园和二期道路绿化面积约71.7万平方米,慢行系统面积约26万平方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上述工程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 2.4 工期要求:2013年09月15日 至 2014年05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或监理综合资质 , 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按时参加年检; 2)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且证书在有效期间内; 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现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 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总监驻现场代表及安全总监专业不限,总监、驻现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 5)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 6)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3 年 8 月 28 日 至 2013 年 9 月 3 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3年09月04日至2013年09月10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金融中心5-401 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元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无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无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凌海君(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刘宏鹏 电话:84906193 传 真:84906193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旺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王燕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三道金融中心5-401室 邮政编码:300308 联系人:唐颖 电话:022-24893666或13820108916 传 真:24893766 日期:2013 年 8 月 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空港经济区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崔志国 电话:84906266传真:84906751电子邮箱:cuizg@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四道168号融和广场6号楼1门202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监察局驻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建交中心监察组受理负责人:张佩生、燕磊、李克勤 电话:24538762、24538760、23673285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
报名期限: | 2013/8/28至 2013/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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