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00819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云南 |
工程名称: |
云南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及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1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及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已由蒙自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立项的批复》蒙发改发[2013]120号文及《关于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立项的批复》蒙发改发[2013]1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采用“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业主分期回购”的BT模式进行建设。项目已具备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起点为现状银河路南延,线路向西南方向延伸,止于规划锦华路,沥青路面,为城市主干路;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起点为现状文萃路南延,向西南方向延伸,止于规划锦华路,沥青路面,为城市次干路。 2.2建设地点: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建设地点为银河路东侧;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建设地点为红河卫校北侧。 2.3建设规模: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道路面积约24108.6平方米,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道路面积约66195平方米。 2.4建设内容: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及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的道路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给水工程、涵洞工程、灯光工程、绿化工程、交通信号灯及标志标线工程、电力基础工程。 2.5计划投资:约9436.73万元。 2.6计划开工日期为:2013年9月,建设工期为: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确保建设项目按现行相关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招标范围:蒙自市银河路东侧规划道路(银河路~锦华路段)及红河卫校北侧道路(文萃路~锦华路段)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3省外入滇投标企业须按照云南省建设厅云建建[2006]257号文和2010年红河州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规定办理省外企业入滇备案证及入州投标备案手续,州外省内投标企业须按2010年红河州建设局第5号公告的规定办理入州投标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9月2日至2013年9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分公司(蒙自市兴盛路28号四楼)或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五楼)持单位介绍信及资质证书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4.4为方便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身份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9月23日9时00分,地点为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护国路1号红建广场五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蒙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蒙自市行政中心B区一楼 邮编:661100 联系人:孔勇 电话:0873-3728207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同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蒙自市兴盛路28号四楼 邮编:661100 联系人:张卫春 电话:0873-3727953 传真:0873-3727953 |
报名期限: | 2013/9/2至 2013/9/6 |
|